中新網6月24日電 據中國駐泰國大使館網站24日消息,近期部分赴泰中國游客因參加低團費旅行團遭遇消費糾紛,使館提醒中國游客切勿參加低團費旅行團,以免發生被當地旅行社“甩團”等情況。一旦出現糾紛,應在回國後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權益。使館同時呼籲旅行社嚴格遵守新《旅游法》,切忌以身試法。
  消息稱,6月以來,駐泰使館接到幾起中國游客求助案件,反映其跟團游泰途中被當地旅行社甩團,無法繼續行程。以其中一家團組為例,據瞭解,該團團員均是湖北某保險公司的投保人,保險公司以“優惠客戶”為名義,由湖北某輝旅行社出面組織客戶游泰,行程6天5夜,報價每人1580元人民幣。
  在抵泰游玩兩天后,泰當地接團社要求團員追加費用,雙方由此產生分歧,旅行社將50餘名團員丟棄在路邊,徑自離去。帶隊導游作為團員和泰接團社的協調人,推諉責任,未發揮積極作用,不與當地旅行社溝通協商,反而將問題交由團員自己解決。團員氣憤無奈之下,向使館求助。
  消息指出,這些無疑都是“零團費”、“低團費”甚至是“負團費”惹的禍。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避免旅游糾紛,新《旅游法》明文禁止旅行社組織低價團出境游。此案中,該團團員坦言明知旅行團報價低,還是參了團,心存僥幸心理。低價團費通常連正常往返機票都不夠,又怎能支付餐飲、住宿門票等其他費用呢?為增加收入,確保盈利,當地接團社在游客到達泰國後,巧立名目,乘機增加自費項目、強制購物。如果游客表示不滿,不願接受旅行社類似安排,辱罵威脅甚至被甩團等情況難以避免。
  駐泰使館提醒擬來泰中國公民選擇有良好資質、守法經營的旅行社,參考合理價位報團出行,切勿貪小便宜找氣受;事前簽好合同,明確雙方權利義務,一旦出現糾紛,根據“境外糾紛、境內解決”的原則,回國後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權益。同時,使館鄭重呼籲旅行社,請嚴格遵守新《旅游法》,珍惜自身商業聲譽,切忌有法不依、以身試法。  (原標題:中國使館提醒赴泰中國游客切勿參加低團費旅行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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