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洋新聞 時間: 2014-04-29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張玉琴
《廣州市用戶共用用水設施管理辦法》
信息時報訊 (記者 張玉琴 通訊員 穗府信) 共用用水設施壞了,到底誰來修?昨日,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廣州市用戶共用用水設施管理辦法》。《辦法》明確指出,用戶共用用水設施是指同一規劃紅線範圍內2戶以上用戶共同使用的用水設施,包括各類供水加壓設施、儲水設施、管道、閥門等。
《辦法》規定,共用用水設施需要進行更新改造的,業主可以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金,或者單位住房維修金。
(原標題:共用用水設施損壞可申請專項維修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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